继承权的客体,即继承权的标的,继承权支配的对象。在我国继 承法上,继承权的客体也就是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依照 继承法规范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遗产应该是财产和财产权利,具有财产性根据我国《继承法》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遗产仅指财产和财 产权利,不包括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留债务的 清偿并非“父债子还”,而是继承法对其因行使继承权而规定的义 务。
同理,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所附有的义务也不属于遗产。被继承人 的名誉权、姓名权等人格权利及身份权都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 继承。2。遗产应该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具有合法性①继承作为一种法定的财产移转方式应有适法性的要求。
只有被 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才能允许其继承人继承,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财产因 其合法性的瑕疵,不具有在民事主体间流通的效力,当然也不能作为 遗产转移给继承人。
②遗产具有合法性不仅指被继承人对遗产享有合法权利,而且指 被继承人的财产可以合法地转移给他人继承。
遗产应是依据继承法规 范能够转让给他人的财产。 对于具有严格人身依附属性的权利,因其 不能离开特定的人身而存在,故也不能合法地转移给继承人。
③遗产应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不 能作为遗产。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份额部分才能 作为遗产。3。遗产应该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财产,具有时间性 被继承人死亡前的个人财产不能称为遗产。 被继承人可对其依法处分,包括以遗嘱的形式预先处分,享有完全的权利。
任何人不得提 出“继承遗产”,否则就是对被继承人个人财产的侵犯。另外,遗产 应是被继承人死亡后仍存在的财产。被继承人生前已处分和已经灭失 的财产都不属于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