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诉讼费收取标准(从2007年4月1日起执行)收费项目案件类型受理费、申请费
1、离婚案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50元至100元
4、财产案件争议的金额或价额,收费率分级增加额不超过1万元的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2.5%-200元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2%300元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1.5%1300元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1%3800元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0.9%4800元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0.8%6800元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0.7%11800元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0.6%21800元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0.5%41800元
5、行政案件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50元
6、劳动争议案件10元
7、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50元至100元
8、诉讼保全申请费保全金额或价额收费率分级增加额不超过1000的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1%20元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最高不超过5000元)520元
9、申请执行费执行金额或价额收费率分级增加额没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50-500元不超过1万元的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1.5%-100元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1%2400元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