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消费者权益法和食品安全法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有何不同

帮助5人 3.5w浏览 匿名 2020-07-24 河北邯郸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食品的标签,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
    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就能诉诸‘十倍赔偿’”。“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这
    第二款的文义是有赔偿请求权者同时有惩罚性赔偿请求权2015年《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民法上的侵权赔偿构成和刑法上的犯罪构成一样,需要四个方面的要件、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详尽,应该说只要逐字读一遍,对惩罚性赔偿的构成不应再有不同的理解,为一千元。但是。2009年《食品安全法》的惩罚性赔偿条款的条文规定得显得简单了一点,但也不能说“本身根本没有提及损害要件。从其直观的语义来看,无需存在损害事实,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而该条
    第一款规定的赔偿是需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2015年大修后规定得更明确、具体,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就像我们盖个房子至少要有四堵墙或四根柱子才行。一要有违法行为;二要有损害事实;三要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四要实施违法行为的人主观上有过错
    全文
    10 2020-07-24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81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消费者权益法和食品安全法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有何不同?
一键咨询
  • 153****10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2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1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邯郸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承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1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家庄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3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家庄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8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6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承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4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4****48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3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5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3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2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3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8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秦皇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8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2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承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0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2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邯郸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承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6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承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5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5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0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秦皇岛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秦皇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6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7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承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家庄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0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3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邯郸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5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家庄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3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4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沧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沧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1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唐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6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邢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7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6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秦皇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6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5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3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1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秦皇岛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1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2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承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家庄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唐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3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家庄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邢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承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4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6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2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沧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3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秦皇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5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邯郸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4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1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1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沧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邯郸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承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扬州135****287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4****586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4****704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食品安全的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是怎样的?
食品安全的惩罚性赔偿是可以要求经营者或者是生产者进行赔偿。如果一个食品生产出来明知道是存在问题的,还要故意进行销售,那么不管是生产者或者是经营者都需要进行赔偿,而这个赔偿的数额如果没有达到1000通常是要赔偿1000元的。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消费者权益法惩罚性赔偿是怎么样的?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食物中毒有无惩罚性赔偿?
食物中毒是有惩罚性赔偿的。涉及到食品安全都是带着惩罚性赔偿的,比如说是是因为吃了购买的食品导致了自己中毒,那么是可以要求销售方或者是生产方进行赔偿,惩罚性赔偿就在于如果赔偿的数额比较小,那么会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作为起点。
10w+浏览
损害赔偿
职务侵占罪的物品价值认定有何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领域中,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标淮主要涉及以下几点:
首先,涉案人员需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合法机构中的雇员,这种身份区别于政府机关或公共部门的国家公职人员;
其次,此种行为必须构成对自身职务所赋予的特权和便利的不当使用,即私自占用所在单位的财产;
最后,侵犯财产的性质必须属于非法占有,且被侵占的金额应当达到相当大的程度。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种刑事案件的被告方并不包括单位本身,而是个体性的个人。
当公共部门的官员或公务员出现类似的犯罪行为时,他们将被归类并定罪为贪污罪。
在职务侵占罪的定义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句话的含义主要是指涉案人员通过其在工作岗位上的权力和职责,对所在单位的财务进行管理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593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在一家公司工作十年以上有哪些权益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薪酬待遇问题,通常是通过劳资双方的友好协商来达成共识的。
这主要由于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中尚未对工资标准的设定做出明确规定。
然而当企业因各种原因决定解雇员工时,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会因解雇原因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以下将详细阐述各类情况下的赔偿原则:
首先,若企业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则需向该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其次,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选择不再续签,那么同样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再者,若企业因经济困难而实施大规模裁员计划,在此过程中解雇员工,仍需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若员工严重违反了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企业有权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
此外,若员工在试用期内被企业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予以解雇,企业亦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盗窃物品价值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盗窃物品价值的鉴定办法,主要遵循如下步骤:
首先,若被盗物品持有有效价格证明,则将依据此有效证明进行评估。
如果没有有效的价格证明,或者从价格证明得出的盗窃金额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便应申请相关估价机构对其进行估价;
其次,对于盗窃外币的案件,将以盗窃发生之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所公布的人民币对应于该外币的中间汇率来折合为人民币,以此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盗窃金额达一定标准者,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
若盗窃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当盗窃金额达到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消费者权益侵害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侵害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是经营者如果提供商品或者是提供服务当中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当是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所受到的损失,一般情况下增加的赔偿额度应当是接受服务的三倍。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录像故意买过期产品索赔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有针对性地选购已过保质期的商品,并进而提出赔偿请求并非敲诈勒索行为。
因为在此过程中,消费者已经通过自己的选择和使用行为,同商家建立起了民事法律关系。
如果在这段关系中,出现了产品(尤其是食品类)质量问题,那么消费者有权依据这一民事法律关系提出赔偿请求,这也是完全合理且合法的行为。
当然,这种请求应当基于双方的自愿和平等意愿表达,并且必须经过法律审查,才能够得到认可和保护,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正当维权途径。
然而,如果有人通过刻意寻找过期食品,然后进行非正常消费,以此来获取经济利益,甚至打着“打假”的旗号,在各个大型超市以投诉举报等手段相威胁,强行向超市工作人员索取现金、食品、礼品盒、香烟等物品,从而获得非法收益,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91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赠品价值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在消费过程中发现商家提供的赠品竟然是假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赔偿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具体而言,赔偿金额应至少达到赠品价格或享受服务所需支付费用的三倍以上;
而对于赔偿额未达五百元的情况,也将依法强制认定为五百元。
然而,针对具体的赔偿数额,建议您
首先尝试与商家沟通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之道。
若已确认为假冒伪劣产品的赠品,作为消费者的您完全有权利积极主张赔偿权益,以下是几个可能的理由:
1.赠品并非无偿赠送。
实际上,我们在购买商家某一商品之后,商家才会提供赠品,这意味着赠品是在我们完成购物行为并履行付款义务之后所得,
因此,赠品实际上是附带条件的赠与。
2.附带条件的赠与可主张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附带条件的赠与,如果赠与的财产存在瑕疵,赠与人应当在附带条件的范围内承担与出卖人同等的责任。
因此,既然您已经向商家支付了相应款项,商家就必须履行其承诺,即对赠品承担相应的商品质量责任。
3.商家需在承担义务的范围内进行赔偿,即商家应对假货的价值进行赔偿,但赔偿金额不应超过您实际购买的那件商品的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77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是什么?
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中,一旦有相关的欺诈行为,就需要对消费者进行相关赔偿,并且为消费者全额进行购买商品的价格和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来进行赔偿。如果造成消费者明确的相关损害的话,则要按照实际治疗费用来进行赔偿。
10w+浏览
损害赔偿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十二万会受到什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对制造与贩卖假冒伪劣商品罪行的量刑标准,主要是以涉及的销售额作为依据进行判定:
首先,如果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五万元人民币,或者在未实际销售之前,其货物价值已经达到或超过十五万元人民币,那么法院将依法判处被告人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若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则将被判处两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根据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罚金;
再者,如果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那么被告人将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罚金;
最后,如果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额高达二百万元人民币,那么被告人将会被判处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有可能被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客观构成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侵犯药品管理法规之罪行的构成要素如下:
首先,在实际情况中,其所表现出来的方式往往为制造或者贩卖低质药品,这些药物对于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了极为严重的危害。
进一步的说,由于病情的恶化引发的各种严重后果如生命危险或死亡现象等,都是这种犯罪行为的直接体现。
其次,从犯罪的主体来看,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有可能成为罪犯。
再次,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必须是直接故意的心态,而过失则无法构成此类犯罪。
最后,从犯罪的客体角度来看,它不仅涉及到国家对于药品的严格管理制度,同时还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健康权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