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本人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提交相关申办材料
2、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指导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确认签字,核对材料
3、对材料不齐全 的,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4、对材料齐全 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
5、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公安部门制发的证件后,工作人员会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申请人凭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受理回执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