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T16180一201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七级标准,骨盆骨折能定二级到十级伤残。分别是:
1、轻伤二级:骨盆骨折;
2、七级伤残:骨盆骨折后遗产道狭窄(未育者);
3、七级伤残: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
4、十级伤残: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