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又称为“欠据”,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由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欠”字与“借”字有很大的差别,欠反应的是一种“状态”,借表明了债权关系是因为借贷而形成,借条则不能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真正原由。借条和借条性质分别,借条是用以确认借债的法律事实。而借条是欠款的凭证,是对欠款事实的确认,具有催款的性质。当借条拥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诉讼时,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别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债事实,借条拥有人通常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债的事实经过即可,另一方要抵赖的话通常很困难。但是,当借条拥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诉讼时,借条拥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款形成的事实,如果另一方否认,借条拥有人须进一步证明存在借条形成的事实。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有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债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债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债时间时限,包括借债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债时限
4、应写清楚还钱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债的息金,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债息金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商定
6、应写清楚借债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债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