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认为租赁合同举证新住所地就是原公司可以吗还有那个还在新住所地做事的职员: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后,应当继续履行原有的债务。这个租赁合同是有证明力的,可以证明租用此房的就是被执行人。2、你认为申请执行人这样想对吗你还有什么补充的吗:如果没有可执行的现金,把这“六台电车,二台电脑,十多个小孩模特。二个什么东西,一个小复印机,一个密码柜”由拍卖掉用以执行应该够用或有余了吧。3、是不是一定得叫委托重新办个委托手续:不会是“终止”吧,应该“中止”,如果是中止,是可以随申请恢复执行的。但无论是“终止”或是“中止”都应该由下裁定书,仅是电脑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收到裁定书了么。4.帮起草份根据如上内容叫委托申请调查后立即执行的申请书好吗:这不用帮了。如果是没有下裁定书,的你不用另申请,如果是有中止裁定的,你就写份申请书就可以了。这个申请不用说的得太多,只要说明根据某裁定书中止的执行,现因发现了新的执行线索,申请恢复执行就行了。5.还有向(像)这样的情况,申请执行人是不是得等到工商出具了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后才能直索股东清偿:现在已经有了可以证明是被执行公司的证据,却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应当抓紧时间执行,以防夜长梦多!在这种情况下在等这等哪,或是放着被执行人公司而去另找其股东,岂不是舍本逐末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