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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了解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帮助5人 4.2w浏览 匿名 2020-08-13 广东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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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那么,国家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专家的解读。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改造安置房用地免使用税

    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个人购改造安置房享优惠(
    1)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2)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以上是针对国家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部分内容做出的解读,从上述可以看出,拆迁人员购买安置房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各地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完全相同,市民需区别对待。
    全文
    7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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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了解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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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优惠政策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个税优惠政策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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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政府机关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如若行政机构未能履行已生效的判决文书,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寻求解决方案:
行政机关若是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那么第一审人民法院可采取以下有效手段:
首先,对于应当退还的罚款或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应通过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中予以划拨;
其次,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执行,则自期满之日起,应对该行政机关每日处以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再次,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而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人民法院;
最后,若行政机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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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税费计算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二手房屋交易相关税费计算方法如下:
一、针对购房方:
1.契税方面:
按照成交金额或者评估价格中较高者计算,税率为1.5%(商业用途的房屋或者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其税率则为3%);
2.交易服务费部分:
根据建筑面积进行计算,每平方米收取3元;
3.交易印花税方面:
按照成交金额或者评估价格中较高者计算,税率为0.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方面:
仅需支付50元即可(如有多人共同拥有该房屋,每增加一位所有权人需额外支付10元,若购房人为公司单位,则需支付80元)。
二、针对售房方:
1.交易服务费部分:
同样根据建筑面积进行计算,每平方米收取3元;
2.交易印花税方面:
按照成交金额或者评估价格中较高者计算,税率为0.05%;
3.土地出让金部分:
按照成交金额或者评估价格中较高者计算,税率为1%;
4.解困房部分:
按照成交金额或者评估价格中较高者计算,税率为1%;
5.商品房部分:
土地出让金按照基准地价的3%乘以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部分:
按照成交总价除以总面积,再乘以分摊面积,得出的结果分别为10%(10层以下)和20%(10层以上);
7.个人所得税部分:
按照成交金额或者评估价格中较高者计算,税率为1%(若所出售的房屋为房改房,且已自住满5年并作为唯一生活用房的,可免征此项税费);
8.营业税及附加税部分:
按照成交金额或者评估价格中较高者计算,税率为5.5%(若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明未满2年,则需征收此项税费)。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酒驾的拘留属于行政拘留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规定中,酒驾者通常会遭受行政拘留的惩罚。
首次触犯酒驾行为的驾驶员只会面临暂时吊销驾照、罚款等一系列轻微的行政处罚措施;
而对于再次涉及酒后驾车的人员,则可能被施以十日以下的拘留惩罚。
当其酒精含量超过法定标准时,该行为将构成刑事犯罪——危险驾驶罪,责任人甚至可能被判处拘役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拘役刑期通常在一至六个月之间。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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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优惠政策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个税优惠政策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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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直系亲属房屋买卖需缴纳哪些税费
[律师回复] 解析:
1、购房契税:
纳税人主体为买入方;
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划分:
[首次购房时,若房屋总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应支付房款的1%作为契税,[首次购房时,房屋建筑面积介于90至140平方米之间],应支付房款的1.5%作为契税,[非首次购房或房屋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则需支付房款的3%作为契税;
2、营业税:
此项税费由出售方承担;
针对房改房、商品房以及普通住宅三种类型,当房产证颁发日期未满两年时,需支付房款的5.6%作为营业税;
而当房产证颁发日期超过两年时,则无需缴纳营业税;
3、营业附加税:
该项税费主要包含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两部分,同样由出售方承担;
当房产证颁发日期未满两年时,需支付房款的0.56%作为营业附加税;
而当房产证颁发日期超过两年时,则无需缴纳任何营业附加税;
4、个人所得税:
由出售方承担;
对于房产证颁发日期超过五年并仅此一套住房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反之,若房产证颁发日期未满五年或者拥有多套住房者,则需要支付房款的1%作为个人所得税;
5、印花税:
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
无论房产证颁发日期及房屋建筑面积如何,双方均需各自支付房款的0.05%作为印花税;
6、测绘费:
由买入方承担;
所需支付金额为每平方米1.36元;
此外,还需支付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通常情况下,这两项费用总计不超过200元人民币,由买入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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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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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行政诉讼中复议前置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我国现行法典中明确规定了一些行政复议应先行执行的特殊情况,具体包括:
1.行政权属纠纷裁决案件。
依照相关法律条文,对于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持有异议的被处罚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工伤保险案件。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
“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有关单位或个人均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同时亦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四条
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或者第三十条的规定给予的拘留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裁决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
经营者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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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事故认定书的行政复议应该如何申请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存在疑义,您可依法行使申诉权利。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存有质疑的一方,应在收到该文书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复核申请,且这种复核仅限于一次。
在递交申请时,必须明确提出请求事项、阐述理由及其所具备的核心证据。
那么,交通事故复议的流程究竟又是怎样的呢?
首先,申请人需在得知具体行政行为后的六十天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其次,复议机构将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
再次,如果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则会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
而对于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并非由本机构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会告知申请人向其他相关复议机构提出申请;
最后,对于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并且属于本机构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便视为正式受理。
复议机构在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后,需要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公章,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同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也应该严格遵守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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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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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律师收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计时付费标准为每小时200至3000元不等。
对于不牵涉任何财产权益的行政诉讼案件,其代理服务费为每件3000至20000元之间;
而涉及到财产权益纠纷的行政诉讼案件,收费则在收取基本费用1000至8000元的前提下,根据争议标的数额的不同区间进行分段按比例累计计算。
具体来说,当争议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时,免收额外加成费用;
若金额所在范围在5万至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那么超出部分将按照8%的比例进行额外收取。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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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账簿印花税减免.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规定: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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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的来源地是哪
[律师回复] 解析:
我们在确定应税所得的来源时,需要考虑到以下七个重要方面:
首先是工资、薪金收入,这些收入的应税所得源泉通常是由纳税人所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军队、学校等单位的注册所在地或实际办公地址来确定的;
其次是生产、经营所得,这类收入的应税所得源泉应当是从生产和经营行为
最后完成的地方来确定的;
第三类是劳动报酬所得,这种收入的应税所得源泉则是根据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来确定的;
第四类是不动产转让所得,这类收入的应税所得源泉是按照不动产的坐落地点来确定的;
第五类是动产转让所得,这类收入的应税所得源泉是按照实现转让的地点来确定的;
第六类是财产租赁所得,这类收入的应税所得源泉是按照被租赁财产的实际使用地点来确定的;
第七类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这类收入的应税所得源泉是按照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构、组织的所在地来确定的;
最后一类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类收入的应税所得源泉是按照特许权的实际使用地点来确定的。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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