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这个与里的表现没有直接关系,但有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被禁闭的期间,则不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法》: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检查。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第四十八条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第四十九条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批准、检查。第五十八条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
(一)聚众哄闹,扰乱正常秩序的;
(二)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
(三)欺压其他罪犯的;
(四)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八)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对罪犯实行禁闭的期限为七天至十五天。罪犯在服刑期间有第一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