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放高利贷属于诈骗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属于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是诈骗罪;没有隐瞒真相或虚构实施的,不是诈骗罪。放高利贷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但主张返还本金及高利息的不支持,只支持银行利率的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