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广州市人口计生局公布《关于做好广州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入户广州的申请人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工作提出要求:受理入户时先办好计生证明。 《通知》要求,积分制入户申请人需填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下称《审核表》)一式两份,经申请人(已婚者包含配偶)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签注意见后送广州市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审核。 符合计生审核条件的,由现居住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在《审核表》中签注意见,并盖章存档,同时签发《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下称《证明》)。 申请人持《证明》到积分入户受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并由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作为个人申报材料存档。《证明》从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6个月。 按照规定,有超生行为的,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有配偶与他人生育或者与有配偶者生育的,未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申请时申请人或其配偶已怀孕的,对不能出示生育登记、审批证明材料前的这5种情形,计划生育审核均不予通过。总的来说,就是原籍办理!此外,不知道亲对于办理广州入户的途径了解吗有什么可以随时提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