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即使离婚,更有必要通过财产约定的方式确权《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也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财产约定的方式确定或者协商确定财产的所有权: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为了避免麻烦。尤其是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财产归属的;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结婚就自动变为共同财产、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公证,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存款仍属于一方所有。夫妻可以通过书面财产约定的方式改变或者确定财产原本为个人或者共同所有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