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涉外非婚生子女如何落户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在中国这样的制度之下,户口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上户口的权利是一种基本权利。因此非婚生子女也可以上户口。
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缴费后,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和孩子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缴费证明,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委托,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非婚生子女落户随父随母实行自愿的原则。但是,部分省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建议最好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具体的办事流程和所需要的资料。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