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刑事责任:搁置“毒驾”入刑,因毒驾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追究其交通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1、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2、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3、毒驾会参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2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