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因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越过其他股东,单独与你签订的转让合同,因为侵犯了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可以撤销的合同。其他股东向你主张权益,是可以的。
你应当要求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向你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