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是残疾人,要离婚,财产怎样分配?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就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以双方协商为准, 法律不是不干涉的。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去要求依法判决,原则上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在分割的时候适当照顾子女与女方的权益,但是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归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