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诈骗罪没收财产是要没收全部财产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刑法对于诈骗罪的量刑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特别巨大是指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所以,对于该案主犯,应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规定处罚。根据你说的情况,帮助取钱的人是从犯,应该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有上面的情节免除处罚是不可能的了,至于是从轻(不少于10年)还是减轻(少于10年)那就要法官根据具体情况自由裁量决定了。这里规定的罚金或没收财产是并罚,在判处徒刑外一定要附加的。没收财产一般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你上述情况个人以为不适用于没收个人财产。应该会并处罚金,罚金的多少,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确定。另外有些事由可以减免罚金,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具有上述减免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诈骗罪没收财产是有参考标准的,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