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新婚姻法前和后的区别:
(一)总则部分:
1、充实了配偶相互权利义务内容的规定。
2、明文禁止家庭暴力。
(二)结婚方面:
1、修改禁婚疾病的条款。
2、增设了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制度。
3、有条件地保护事实婚姻。
(三)家庭关系方面:
1、充实了夫妻财产制的内容。
2、完善了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四)离婚方面:
1、补充列举了离婚条件。
2、在军婚保护上有所突破。
(五)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1、增补了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和被虐待者的救助措施。
2、增设离婚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