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债权人拿债务人东西应该如何判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方欠你钱,你用法律追回。你强行拿走他人物品,可以告你盗窃抢夺。如果发生冲突。可能告你抢劫。根据法律规定,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到法律保护,对于被拖欠的债务,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比如基层人民调解或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来实现债权,而不应以如此偏激的方法,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意识亦受到法律的尊重与保护。
二、相关知识我们的诚信体系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不是我们可以不遵守法律的理由。如之前的案子,由于债权人以犯罪的手段讨要债务,最终构成犯罪担了刑责,以免除债务并另外赔偿的代价,才换来缓刑的结果。所以,不管有多难,依法讨债是底线。依法讨债,应该及时,如果在时能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措施,查封到合适的财产,通常就能保障执行到位。很多执行难的案子是因为被执行人财产被转移,如果在诉前就注意收集财产状况资料,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这样的“执行难”,还是有机会避免的。当然,这只是事后补救措施,真正的安全是事先就采取稳妥的防范措施。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