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5.残疾器具辅助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