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实践中,见义勇为是好事,值得提倡和保护的,但是见义勇为,也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因见义勇为而对见义勇为者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按照《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以上损害的结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见义勇为打伤小偷,致其轻伤以上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当然了,并非说见义勇为打伤小偷,就必然构成犯罪的。
《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见义勇为者要是为了抓捕小偷,遭到小偷反抗,不得已打伤小偷的,只要不超过必要的限度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同时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再者,见义勇为者打伤小偷,即使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只要小偷伤情不重的,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也会作出不予的决定。因为《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可以免于或免除刑罚。
总而言之,当您在见义勇为抓小偷时,最好不要擅自对其动用私刑,打伤小偷,抓了就交给警方处理,还有机会获得表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