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协议离婚后不遵守规定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首先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双方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的离婚。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协议,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提起民事诉讼。
其二,协议离婚后,双方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的纠纷是否适用《合同法》,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有人认为,《合同法》已明确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其三、协议离婚后,一方想反悔,是否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这种情况下,该方的会被受理,但要想其诉讼请求得到的支持,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思。
其四、一方应在什么时限内(包括撤销、变更之诉确认无效之诉以及要求对方履约之诉等),这个问题很关键。根据规定,这个时限应为一年,自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且不得中止、中断和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