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部队鉴定慢性病,地方不承认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战士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症,部队要积极予以治疗。医院及其以上医院确认基本治愈后,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办理退伍。
对决定退伍的义务兵慢性病病员,在其医疗终结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符合评定病残条件的,部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残,享受残疾军人待遇;对一些确认濒临死亡的疑难病患者,部队不再作退伍处理。
患有慢性病的义务兵退伍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予以安置。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
国家考虑的还是很周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