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0日,最高法院施行《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须注意两条: 第26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LPR4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第32条:“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LPR诞生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LPR4倍利息)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本规定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