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执行该查阅行为时,我们不能教条地认为,只要发生查阅、无论是查阅对象的真假就视为执行终结。 查阅应该是在一定阶段和范围内的反复过程,直至解决申请人认为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部门进行审计(该审计行为也应当包括在本次执行内),而被执行人应该随时接受质询或解答疑问的准备。 当股东行使查阅权时,假如有违正当原则,或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将构成权利的滥用,阻碍公司的正常经营甚至侵害公司利益,被执行人也可以及时制止。 一般这个期限由执行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