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除限制消费禁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人民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八条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个别失信人假用他人身份证件购票乘机(非常相似的,比如双胞胎的兄弟姐妹),这种方法有可行性,但这种情况非常危险;(冒用他人证件乘机,一但被发现将会受到罚款5000元,拘留15天的严厉处罚)列入名单的人应该积极寻求履行判决这样有可能被在失信名单中删除,也可以考虑提供担保或是相应途径来从名单中删除。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履行义务,那只能寻求乘坐其他普通交通工具了。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