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只要继承人或受赠人,在做出放弃遗产继承的表示时,具有清醒的意识,无论签字,还是盖章,都是有效的。签字、盖章、手印三合一,同样是有效的。放弃遗产继承,可以通过口头放弃生命和文字放弃声明两种方式,放弃属于继承人本人份额的遗产。根据我国现行的《继承法》,只要是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就视为放弃继承。如果遗产属于赠与性质,在被赠与人得知受赠后两个月内,做出的放弃遗产继承表示,是有效的。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