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情况给你说明:1、女方如果未满14周岁——《刑法》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司法解释同时表示,只要明知对方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不论女方是否愿意都属/强/奸/幼/女。因此,如果女方确为不满14周岁而你又明知的,同居期间如与其发生/性/关/系,则可能受到刑法制裁。这种情况下给你提供以下建议:
A、如果未发生/性/关/系,请三思而行,别耽误了人家,也耽误了自己;
B、如果发生了/性/关/系,请善待女方,避免她/告/发你。(用爱的方式,其他方式强烈否定。)
C、当然,一旦她/告/发了你,你也是可能因为对方无法充分举证而免除责任的,但是谁都不希望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对不对如果女方确实已满14周岁——如果同居是女方自愿的,则没有非法同居的说法。我国婚姻法之前还有“非法同居”的规定的,但现时的法律却不再有这样的提法。只要男女双方系自愿同居,即不受法/律追/究。(PS:希望你现在还没有配偶哈,否则还得再补充说明下。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给我发信息。)(PPS:出现许多分号是因为敏感字的原因,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