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精神病患者也同样拥有人身自由,如果精神病人有上述情形需对其特殊看管应经过法律许可,如果未经法律许可,则有可能构成刑事上的非法拘禁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