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纠纷指的是男、女双方在婚姻无法维续时的解除婚姻关系的纠纷,其中会涉及到孩子抚养纠纷、财产纠纷、债务纠纷等。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负有提供证据的一方无法提供证据则要承担不利后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有权利离婚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或者符合法定解除婚姻关系的事由,如另一方家暴、有外遇、吸毒、赌博等恶习等相应证据,而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配上也要搜集相应的证据。另外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调查收集。比如对方的银行流水、对方隐匿的财产等
对于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已为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无需举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