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即年利率24%。年利率36%以上的借贷合同为无效。这划分出了三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然债务区,就是24%-36%期间。
1、在24%以内,当事人到人民,作为我们民事司法审判,都要给予法律保护。
2、24%与36%之间的这一段,我们把它叫做自然债务区。如果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不反对。如果当事人依据合同,向人民要求保护这个区间的利息,人民是不予法律保护的。此时,如果借款人偿还以后又反悔,又向说,“既然24%是不保护,我是超过24%的,我要把这个要回来行不行”这是不行的,既然你已经基于你的自愿给付了,而且原来有合同规定给付了,你要回来是不行的,同样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3、年利率超过36%又不一样,是基于无效,如果自愿给付了,后来一看这个合同无效想要回来,这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