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如遇对方拒绝或者不配合探视的情形,可以先通过律师给对方发送律师函警告对方履行配合试探义务,如果对方还不配合的话可以通过律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向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发出执行通知书,然后想办法在法院工作人员带领下去探望孩子,以确定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证据。最后,如果对方仍拒不配合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探视的,则正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控告并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生母或者生父的一种权利,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剥夺另一方的探视权,被无故拒绝探视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联系智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