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分类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种类有:
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假定该行为合法;具体行政行为不因复议或诉讼而停止执行。
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取得不可撤销性。一般而言,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都会有一个可争议和可更改期。
①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
②对于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但对方当事人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得随意更改,而且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该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对同一案件进行随意的干预。
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这是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国家意志性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