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137810天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14)711-14日
三、对于流窜作案(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2人以上),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0737日
总的计算公式:(130日)7日(检查院批捕的时间)83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