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申请债权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如借款期满后又经过2年,出借人不能证实期间曾经催收过的,法律不予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应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诉讼时效就可以从新的还款期限起重新计算。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孰料,一些无赖之徒正好钻了这个空子,采取赖账、久拖、回避的方式,以逃避债务。在此提醒大家: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你必须向借款人主张债权,2年之后,对你的债权不予保护;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二、时效经过后达成还款协议有效么根据最高人民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由此引发了以下几个问题: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产生的是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我国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按照借贷法律关系的要求,应当是还款协议中约定的还款日,而不是还款协议达成日。
2、还款协议作为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在原债权债务关系中的约定对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适用。如原来合同中约定有违约金,在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没有作出新的约定,则不再适用。当事人违反债权债务关系不能再计算违约金,只能适用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3、有主从债务的情况下,主债务的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的,该还款协议对从债务人并不当然发生作用,此时的从债务人仍然可以行使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所产生的抗辩权。只有当从债务人与债权人也达成还款协议时,债权人对从债务人的请求权才受法律保护,产生强制执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