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农村房屋遗嘱应该如何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具体而言,房屋遗嘱中要写明:
1、财产的名称和数量。
2、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3、财产的分配方法和具体数额。
4、指定某项遗产的用途和使用目的。
5、再指定继承人。这里所说的再指定继承人,是指遗嘱人为了防止被指定的继承人先于继承开始之前死亡,或者遗嘱继承人不接受继承的情况发生,而在遗嘱中再指定继承人。
6、遗嘱执行人。
二、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