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额抵押权是对于由继续性的法律关系将来可发生债权,预定一最高限度额,而以抵押物担保之一种特殊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相对于一般抵押权,则归属于特殊抵押权。特殊抵押权,顾名思义,应是在抵押权的某一特性上有一定的特殊性。就最高额抵押而言,其特性有三:即具有相对的性、相对的不特定性及适用性。
(1)最高额抵押权具有相对的性。抵押权的发生,移转及消灭,均应从属于债权
(2)最高额抵押权具有相对的不特定性。最高额抵押设定时,其担保的债权或尚未发生或虽已发生却仍处于变动不特定之中
(3)最高额抵押具有相对的适用性。最高额抵押权的基础关系,须由债权人与债务人自行约定,通常均具有继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