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能。可以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犯罪,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可以作为公诉案件处理。一般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因此公安局不能立案,被害人只能亲自到提起自诉;如果嫌疑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到社会秩序或国家利益,公安局是可以立案并羁押的。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三类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确定的具体的自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