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终身监制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英美法系刑法中监禁刑的一种即把犯罪人监禁终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罚适用于较严重犯罪理论上罪犯需在被关押终身,但实践中通常被假释、减刑或赦免终身监禁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在已废除死刑的州则成为最高等级的刑罚它适用于谋杀罪等严重的犯罪有的州的刑法规定终身监禁适用于A级重罪终身监禁包括多种类型:
(1)绝对终身监禁对于某些犯罪一些国家在立法上规定了绝对终生监禁,法官没有任何刑罚选择权,比如英国的谋杀罪
(2)裁量终身监禁对于某些犯罪终身监禁是选择刑,具体是否适用由法官决定大部分终生监禁立法采用此种方式
(3)无假释终身监禁要求终身犯必须服刑终身,不能适用假释,但允许减刑或赦免,和澳大利亚一些地方采用此种规定终身监制执行中的问题依据《刑法修正案
(九)》的规定,人民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依据的是行为人被判处死缓之前的表现,即“犯罪情节等情况”,而不是依据行为人在死缓考验期间的刑罚执行情节来决定是否适用该制度因而该制度不是在死缓执行完毕之后确定的,而是在死缓判决确定的同时决定的同时,适用终身监禁的时间和条件是“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那么依据刑法典第50条的规定,如果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是否可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进而绕开终身监禁的决定呢刑法学界对此问题存在相当大的争议为了强调死缓终身监禁制度的严厉性和严惩特重大犯罪,最高人民在“两高”《解释》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对于死缓犯的终身监禁适用,在
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判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视情而定,并特别强调终身监禁一旦决定,即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因而依据最高司法机关的意见,在司法实践中,被决定适用终身监禁的特重大犯罪死缓犯,即使其在死缓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也不得再予以减刑,而必须予以终身监禁综上所述,终身监禁一般不得假释或者减免,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是可以实行的现行的终身监制制度中虽然对犯罪率有着很大的限制,但是仍然有很多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