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整体诉讼期是六个月内,期间没有法律规定时间。快慢取决于诉讼的复杂性和法官的办案效率。一般情况下,五个月左右会下达判决书。这只是诉讼期,是否能一次性判离还要看双方争议的问题多少,感情破裂的程度,需要开庭审理得知。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