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
一,加害人过错程度。
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第
二,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第
三,具体的侵权情节。
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第
四,其他相关因素。
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在众多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中,总有一方是因为实施了过错行为导致另一方在精神和心里上受到极大的伤害,被伤害的一方有权要求赔偿。但是赔偿的数额就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