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另立的 需要手续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有独立的房屋证或者土地证(这点是必要的,房屋证或土地证能够是自己的,也能够是另一半的,其他人的则无效)
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通常由村委会出具)
4、若牵涉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5、片警调查意见(有些地方是所长签字)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认可盖章。) 分户申请书格式如下: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屋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你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注意事项 全国对于乡村户口分户限定的极为严格,基本上要求只有婚姻关系变动以及拥有独立房屋或者土地者才能分户,其他人一律不准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