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赡养人的范围,依法主要包括以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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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年人的成年子女(包括亲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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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老年人的配偶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吗(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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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老年人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通常仅当老年人的子女先于死亡或者缺乏赡养、扶养能力时。孙子女、外孙子女才应承担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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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老年人具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7条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