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2020盐城重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首先,作为交通肇事方不要逃逸,更不可趁夜黑或者没人,将受害方带离事故现场隐藏或者遗弃。根据《刑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的,罪加一等,如将受害方带离事故现场隐藏或者遗弃,致使受害人无法得到救助死亡或严重残疾的,更会构成故意罪、故意伤害罪,得不偿失。
2、应注意保留好现场,固定有关证据,等待交警前来。
3、如发生人员伤亡,需要送医救助治疗的,尽量选择县级以上资质正规医院。
4、与交警及时做好沟通。
5、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如对认定结论有异议,应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复核
6、在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时,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及时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逾期不提的,行政处罚即会生效,到时即使不服也只能遵照执行。
7、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论确定后,肇事方应根据事故情形和责任大小,做好与受害方沟通工作。
8、对于未能在交警处理阶段获得赔付的受害方,应及时向。请求对方赔付的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