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原告对管辖权异议可以提出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般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是被告,没听说个原告提出,因为原告不必要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在时,原告是可以先行选择去,而认为不该受理的,应移送有管辖权的或告知原告到管辖权立案。通常 情况是被告提出异议,因为是由原告提起的,表明原告已经对管辖人民作了选择。被告应诉,作为当事人的另一方, 有权对管辖提出自己的意见。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是被告,只要在举证期内都可以提出,现行诉讼法并没有限制管辖权异议的理由,这个应是法律的弊端,因为一些恶意的管辖权异议会拖延审理效率及延迟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时间,使诉讼流程拖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