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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是什么

帮助5人 4.4w浏览 匿名 2020-08-30 海南省直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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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是什么
    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在行为上有相似之处,因为行为人通过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破坏生产经营的同时,必然毁坏公私财物,尽管如此,两者仍有本质区别,应当注意区分:
    (一)主观的目的不同。本罪采用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手段,虽然会造成财物的毁坏,但这不是行为人的目的,行为人的目的是通过上述手段来毁坏生产经营,进而达到自己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的不法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仅仅是实现其目的的手段;而后罪其目的就是将公私财物加以毁坏,使其部分甚或全部丧失价值或使用价值。
    (二)所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特定的财物,即与生活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已经投人使用的机器设备、服役期间的耕畜等。而正是通过这些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的财物的毁坏进而实现破坏生产经营的意图。倘若与生产经营无关,如在仓库中备用或闲置不用的财物,即使是机器设备,亦不能成为本罪对象,但可以构成故意破坏财物罪的对象,后者还包括生活资料。
    (三)直接客体不同。本罪所侵害的是国有的、集体的以及个人的生产经营工常活动;而后者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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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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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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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故意损坏财物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是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目的、侵害的对象和直接客体都是不一样的,在故意损坏财物罪当中,犯罪嫌疑人所侵犯到的是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权,而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话,主要是破坏了用于生产经营的这些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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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是什么?
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在于主观的目的以及所侵害的对象和客体都是不一样的,在行为表现上来说,破坏生产经营主要是破坏生产经营,但是后者的话是损坏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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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故意损坏财物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主要是犯罪嫌疑人犯罪的主观目的,具体侵害的对象和侵害的直接客体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破坏生产经营罪所侵犯到的是国家以及社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但故意损坏财物罪,实际上就是为了泄私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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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产经营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是什么?
破坏生产经营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二者的主观目的不同;第二个方面,二者所侵害的客体不同;第三个方面,二者所侵害的直接客体不同。具体的破坏生产经营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可以参考下文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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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二重买卖与侵占罪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解析:
侵占罪乃是针对无合法依据而擅自将代替保管的他人户财、遗忘物品或掩埋物品占为个人所有的行为,且数额必须达到一定标准,否则不能被认定为犯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侵占他人财产的数额介于2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应被视为“金额较大”,已达到了应当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数额较小的则仅仅给予拘留及罚金处罚;
而当侵占他人财产的数额超过了10万元这一门槛时,就会被归类为“金额庞大”,这类情况下,罪犯将面临两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刑罚。
此外,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可以被视为“其他严重情节”,从而加重对罪犯的惩罚力度:
1.侵占残疾人士、老年人群体、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者的财产;
2.侵占灾区民众、移民群体、受救助对象的财产;
3.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帮信罪参与者不知情获利了判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当事人对其所参与的网络犯罪行为毫不知情,若其为该等犯罪活动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和支持,无论是出于自愿还是无意之中,司法系统均有权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此类案件处理结果如何,即究竟是予以不起诉处理,抑或是判处相应刑罚,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明确认识到,“帮信罪”的认定并不仅仅取决于犯罪分子是否从中获取了经济利益,同时也需要考虑其涉及的资金流动规模。
因此,即便本案中的当事人并未从犯罪活动中获得任何直接收益,但倘若其涉案金额巨大,同样无法逃脱刑事处罚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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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破坏生产经营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 生产经营 的行为。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全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国有的、集体的、个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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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安全生产方面,相关法律规定了从业者享有的诸多权益,具体如下:
首先是关于安全生产信息的知情权,其次是有权获得经过国家严格检测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职业劳动防护装备,再者就是有权对安全生产相关事项进行批判以及提出建设性建议,最后还享有对于违规指挥行动的否定权力以及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限。
此外,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后,员工还应享受及时的抢救与医疗治疗服务,同时也能得到工伤保险赔偿。
而作为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不可忽视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所在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企业的管理,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
第二,接受企业提供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努力学习并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第三,如若发现任何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应立即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汇报;
第四,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交通肇事罪与赔偿责任是否关联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并不干涉到事故民事赔偿部分。
关于相关诉讼程序,可以是以刑事附带民事的方式进行。
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仅会深入宣判肇事行为的刑事责任,同时也将裁决被告对受害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在涉及交通肇事罪的个案中,若被告人积极配合赔偿事宜,如能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并与之达成和解协议的话,法院可依据此情况酌情减轻其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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