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代写的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1)订立遗嘱人不签字的代书遗嘱无效
在订立代书遗嘱时,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人、见证人和立遗嘱人均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字,只有在及特殊的情况下(因病不能书写或其他原因不能书写的情况)才可以按手印。但是在诉讼中要有证据证明立遗嘱人是存在失去书写能力的客观情况的同时还要提交代书遗嘱。
(2)有近亲属做代书人的代书遗嘱无效
有的老人因缺乏法律常识,在订立代书遗嘱的时候,直接找一个会写字的近亲属代写遗嘱,
最后导致遗嘱继承人之间为了遗产发生种种矛盾,闹得鸡犬不宁。在我国继承法中明确规定,订立代书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三类人是不能作为在场见证人:
a.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b.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c.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因此,订立代书遗嘱时,最好要选择与与继承人、被继承人无关的人,例如:单位领导、律师、法律工作者等,要找一个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文化素养的人。
(3)见证人未参与订立遗嘱的全过程的代书遗嘱无效
老人在采用代书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时,如果有两位见证时,见证人在订立遗嘱的过程中要全程参与,中间不能离开,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在有些案件中,就因为两个见证人的其中一人在订立遗嘱的过重出去接个电话而导致遗嘱无效的案件屡屡出现,因为在审理案件时,会对订立遗嘱的全过程细细盘问,这时,如果见证人没有参与订立代书遗嘱的全过程,或者无法清楚表述订立代书遗嘱的经过、遗嘱的具体内容等,则很难认定代书遗嘱的效力。因此,老人在选择见证人的时候尽量选择思维清晰、有责任心的人员担任。在生活中,很多老年人为了方便,总是选择自己的老同事、老朋友作为见证人,然而这些人员年龄较大,有一些已经无法清晰表达,甚至先于立遗嘱人去世,这样的人并不适合作为见证人。
所以,老人在订立代书遗嘱的时候一定要慎重,不能只为当时的方便找一个会写字的人或者随便找个人做见证人就可以,这种方便会酿成以后的麻烦。如果老人确实需要订立代书遗嘱时,
首先咨询下专业机构或者有法律常识的人员。
其次找一个有责任心和身心健康的人来做见证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代写遗嘱的有效性,并能有效的保障遗嘱人和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代写遗嘱的规定
法律允许代写遗嘱,但是遗嘱毕竟牵扯很多,所以要代写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应,也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的,代写遗嘱的具体规定在我国的继承法中有明确指出。
有效的代写遗嘱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1、要有两个及其以上的见证人现场见证;
2、要由见证人中的一个来代为书写遗嘱;
3、遗嘱要标清楚写遗嘱的年月日;
4、代写遗嘱的人和立遗嘱的人均要在遗嘱上签名。
满足上面四个条件的代写遗嘱才是法律认可的有效遗嘱!
遗嘱可以采取的方式
我国法律认为有效的立遗嘱方式有哪几种呢?
1、自己写的遗嘱。自己亲笔所写,符合自己的意愿,不被胁迫。
2、遗嘱人在公证机关办理遗嘱。
3、代写遗嘱。由别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4、由录音机录制的立遗嘱人口述的遗嘱。
5、由立遗嘱人通过见证人口头叙述遗嘱。(危急情况下才可以采用口头遗嘱,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