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自然人享有哪些人格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人格权是存在于民事主体人格上的权利,是民事主体对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主要享有以下人格权:一是生命权。生命权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它以生命安全和生命维持为客体,以维护人的生命活动延续为基本内容。生命权是自然人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格权。二是身体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权利。作为生命的载体,自然人的身体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害。三是健康权。健康权是指自然人维护其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为内容的权利。四是姓名权。姓名权是指自然人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五是肖像权。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在自己的肖像上体现的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所享有的权利。六是名誉权。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权利。七是荣誉权。荣誉权是指自然人对其获得的荣誉及其利益所享有的保持、支配的权利。八是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隐私权有以下特点:一是隐私权的内容具有隐秘性,权利人不愿公开或者不希望他人非法干涉。二是隐私权的内容具有真实性,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九是婚姻自主权。婚姻自主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结婚、离婚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