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拿回扣是该怎样认定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拿回扣是指购买方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在账外暗中收取销售方现金、实物或者其他形式的优惠的行为。账外暗中是指以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作假账等方式,不将所收取的现金、实物或者其他优惠如实记载,或真实反应在会计账册上,这就是拿回扣的行为。简单来说,买方的经办人从卖方处收取的任何现金、实物或者优惠不如实入账,就是应当受到法律处罚的拿回扣行为。 如果买方的经办人从卖方处收取的任何现金、实物或者优惠如实向老板或者单位汇报,并如实入账的话,就属于卖方给予买方的折扣或优惠,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