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制服嫌犯被割喉怎么样处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9月3日上午,南京市鼓楼公安分局宁海路派出所警长顾某在处置一起突发事件时被犯罪嫌疑人藏在手中的裁纸刀割喉。三秒内,顾某不顾鲜血直流的伤口成功制服了犯罪嫌疑人,夺下了歹徒手中的裁纸刀。不过,惊魂三秒钟的代价也是巨大的,顾某颈部被划伤一道长达15厘米和8厘米的伤口,左臂也有一道深深的伤口,危及生命。由于现场果断的处置,这名准备行凶的男子被及时制服,避免了更多的伤亡。顾某由于救治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事发当日,嫌疑人赵某已被警方刑拘。相关案件也在进一步侦办中。根据分析,赵某可能涉嫌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伤害罪处罚:
1、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